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的新规定“7日无条件退货”引发了家居业界广泛讨论。 几乎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自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中,除了部分特殊商品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7日内要求无理由退货。这意味着“7天无理由退换”已经从网购平台的自律准则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消费法规。
对此溯源的话,其实早在2008年,淘宝就尝试推出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不过,在法律未有明文规定之前,所谓“7天退换货”本质上只是电商企业们的自律行为而已。而以淘宝为代表的平台类电商,又因退货门条件繁琐、解释权归商家等苛刻条件,该“自律条款”难以真正落地。所以,在淘宝上隔山打牛式的“呼吁”了6年,网购行业的“7天退换货”服务还是名大于实,至于纠纷不断,投诉不止。 “物流成本”仍是最大障碍 在笔者看来,自律式的“7天退换”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到电商平台的声誉。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针对淘宝天猫、京东、亚马逊中国、易迅网、苏宁易购、当当网、1号店、凡客诚品、国美在线、唯品会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不满意退换货服务的消费者超过调查人数的一半,而且54%的被访者认为电商售后服务难保证。 事实上,各大电商平台早已认可这样一个观念,即“用户体验”是发展的最为重要的砝码,并且“使尽浑身解数”来“讨好”消费者。比如,年前,京东在家电领域推出的特色服务“30天只退不换,180天只换不修”,远远超出了国家三包法的规定,受到业界的关注,也赢得了用户的广泛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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