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年末家居促销猫腻多 记者调查为消费者支招

2010-12-14 10:32:12  来源:pchouse  作者:yo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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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磨刀霍霍向消费者 维权路艰辛
商家磨刀霍霍向消费者 维权路艰辛

  关键词:维权

  遇到“被忽悠”这种郁闷事,消费者该怎么维权呢?

  “淘金”要留心

  一、打折商品“概不退换”不合理。“降价或处理商品概不退货”的内容,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条款。降价商品不等同于处理品、残次品,顾客应享有退货的权利。

  二、警惕返券、返利有“猫腻”一些商家通过保留“活动最终解释权”的方式来单方面控制买卖行为,从中受益。

  三、仔细阅读宣传广告,谨防“优惠陷阱”。商家往往在广告中以“节日大优惠”来吸引顾客,但有的商品并未达到广告中标明的优惠幅度,有的优惠商品是滞销或劣质产品,有的干脆就无货,市民一定要谨慎对待此类“优惠”。

  四、购物之前要货比三家,在购物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对劣质商品和劣质的服务不要忍气吞声,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立即到当地工商、消协、旅游监督等部门投诉,以便及时取证。

  “如果消费者没有买,就没有产生经济损失,当然就无法索赔。”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郑陈然律师表示:如果没损害,就没有索赔。如果损害已经产生了,索赔的取证也很难。这就是目前虚假广告泛滥、商家“忽悠”消费者、卖场乱象频现的症结所在。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苏湖城律师则认为,就算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消费者还是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只是这种投诉只能是一种自觉自发的公益行为。

  专家:出现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产品安装后出现问题或需要维修时,消费者首先应拨打合同上的售后电话。一般情况下,若这个电话是厂家自身的售后服务电话,为维护品牌形象,只要用户的投诉合情合理,厂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消费者解决;若合同上的售后电话不是厂家的,一般就是经销商的,消费者可先向他们寻求解决。如果经销商一味推卸责任或始终推托不进行维修时,消费者可以找到厂家的售后电话,直接与厂家联系,由厂家出面与经销商协调。

  如果出现厂家和经销商对于消费者的问题都不予解决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购买产品的卖场进行投诉。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消法中规定购买场所是要对售出产品承担义务的,如果出现问题,卖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且,大型卖场非常注重自己的企业形象,在解决纠纷时,一般会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立场处理问题。此外,业内人士还提醒消费者,在与销售方签完合同后,也一定要到卖场的服务台盖上卖场的章作为凭证。

  如果以上协调均未见效,消费者可以持消费凭据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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