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转租公租房注意了!发现后5年禁购产权房

2018-10-30 13:57:04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租房的问题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问题。在政府加大对公租房的调控下,如果出现公租房的违规问题,5年内都禁止购买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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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其次,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写明“本小区(楼栋)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违法必究”等字样,同时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产权单位应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工作日常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保障家庭合法合规使用房屋,共同抵制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产权单位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产权单位上报、群众举报、核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涉嫌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的,应当同步启动家庭资格取消的核查工作。经调查核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另外,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违规转租、转借家庭的处理决定,包括家庭信息、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等,应在公租房小区宣传栏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有关信息同时抄送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家庭实施联合惩戒。

  公租房的定位也值得反思。据了解,一些地方的公租房会向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倾斜,而这些的企业的职工本来就有较好的待遇。这就导致保障性住房没有流向最需要保障的家庭,成了某种形式的企业内部福利。

  其实用行政手段直接“分房子”,本身就容易出问题,一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二是申请者的家庭条件难以掌握,三是申请者的实际需求千变万化。比如公租房转租可能有一种相对无辜的情况,某人申请到的公租房离单位较远,把公租房转出去再去单位附近租房住。

  因此除了加强资质审核这条路之外,将来的住房保障工作应该多采取货币化补贴的方式,比如给低收入家庭发“租房券”,让他们到市场上自己租房。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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