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买家具定金不得高于总额20%

2010-11-05 13:15:54  作者:佚名  出处:PChouse论坛  录入:yeqing1
  导读:市民王先生订购家具时交了总货款的40%作为定金,可商家却擅自将家具卖给了别人,王先生要求定金双倍退还时才得知,原来定金的上限不能超过总额的20%。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交定金一定要注意,定金不得高于消费总额的20%。
关键词:沙发椅   梳妆台   电脑桌   整体家具   

  交了定金家具被偷卖

  家住恒苑小区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他在海伦家居内的一家家具店看中了一套价值4540元的床,王先生当时跟商家签了合同,并交上了1800元作为定金。

  本以为定金都交上了,家具就肯定跑不了了,谁知到了约定的提货日期,王先生来到家具店却被告知,他交了定金的那套床已经被卖出去了,而且厂家也已经没有这种款式的存货了。

  “我交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是商家不守信用擅自将我定的家具卖了,应当双倍退还定金。”王先生气愤地多次找商家索赔,要求按照定金的双倍退还3600元钱,但商家始终避而不见。

  据了解,“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而“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

  商家超限收取定金

  11月1日,王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工商部门,北仲路工商所接诉后查看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发现,商家的这份合同实际上是一份违规的无效合同。

  执法人员称,根据《合同法》规定,无论购买什么商品,定金的上限只能是购买商品总价值的20%,王先生向商家支付的定金额数最高应为908元,而该家具店收取了王先生1800元定金,占到了总价值的近40%,明显是超限收取。而且,在合同的第三条,商家还写着“收取总价值的40%金额作为定金”,这与20%的规定上限相悖,执法人员认定合同无效。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商家先将违规收取的1800元退还给王先生,并按照总价值的约20%,也就是900元作为违约赔偿金。11月4日,王先生从商家处共获得赔付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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