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进入9月以来,不断有家具企业来到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咨询,他们非常困惑与无奈,怎么要他们在出口的家具上标注产品所用木材的来源,因为这些木材大多来自东南亚、俄罗斯等地,当地供货商都无法说清木材来源。 事件回放:美国“垒”高林产品进口门槛 《雷斯法案》是美国1900年通过的一部联邦自然保护法案,目的是打击非法捕猎、保护野生物种。2008年5月22日,美国通过了《雷斯法案》修正案,将管辖范围由“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管理”扩展到“所有野生植物”。 《雷斯法案》要求,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植物制成品(林产品)时都要提供一个基本报告。这些报告的目的是增加木材和林产品交易的透明度,以便美国政府更好地执行这部法律。报告必须包括如下内容:使用植物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和尺寸、价值。 如果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行为,就被认为是违反了《雷斯法案》:其一,植物的获取、采伐、占有、运输、销售或出口违反了任何一个国家或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非法来源植物具体包括:偷盗植物;从官方保护区获取植物;未经必要授权或违反授权取得植物;未能支付与植物的采伐、运输或贸易相关的地租、税金或其他费用等。其二,个人或公司在美国州与州之间,或国际间从事了非法来源植物的贸易。<详细> 推荐阅读: 木制品家具出口贸易前景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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