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家电召回制度 倡议社会理性看待家电召回

2010-8-04 16:17:23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厂商声音:不会“因小失大”

  “一个公告就会令厂商的品牌形象大受影响,远远不是3万元可以弥补的。”一家大型彩电品牌新闻发言人如此表示。绝大多数厂家对于3万元的罚款,均表示不会“因小失大”,负责任的厂商不会因为罚款额小而无视产品质量。

  另外,也有厂家表示现在很多大家电单价又较高,如果涉及上亿元金额,还是3万元的罚款肯定就不合适了。

  市民声音:3万块“太少了”

  诸多市民普遍认为最高3万元的罚款,“太少了”。市民宋先生说,对于有些企业3万不算钱,而如果实行召回花费的人力物力肯定比这个多得多,不少企业会选择罚款,然后一了了之。

  市民周先生说,在假货满天飞的中国,面对前面更大利益的诱惑,三万块就指望他们做出取舍,不易。而市民宁先生则表示:“不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不会在乎这3万元,罚款三万太局限和单一了,应有一个更科学合理的计算尺度。”

  召回可操作性如何?

  此次意见稿规定,家用电器因设计、生产、指示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家用电器产品中,普遍存在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施行召回制度;对存在缺陷的家用电器产品,由生产商或由其组织其他经营者通过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的活动。

  但是召回的具体流程和标准还需要细化。比如怎么具体界定召回,召回的标准怎样划分,召回主体如何明确,家电安全系数标准怎么设定,质监部门、企业间如何相互监督和具体执行召回,这些都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再者,像之前不少企业免费升级,免费维修这样的说法属不属于召回等等。

  厂商声音:人无完人,理性看待召回

  海信科龙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黄新华表示,召回过程有个责任分解的过程,分清楚各自的责任,实现责任共同承担。召回制度实行之后,厂家产品的生产会更加科学化,产品的开发、试用、批量生产等整个周期都会调整,将更重视质量控制。

  但同时他也表示:“人无完人,应该理性看待召回。其实召回制度很正常,有了问题就要解决。不能说,召回了,就是不行的。企业要尽到自己的责任,社会也要有一颗包容心。”

  市民声音:出现召回不敢放心

  对于召回问题产品,大多数市民表现出明确的“不放心”。张小姐表示:出现问题肯定要召回,但是召回之后我肯定有心理阴影,不敢用了。关键是谁能告诉我,产品真正没问题。另外,出现召回之后,我的损失怎么补回来,这个我很关心。

  此外,律师阚凤军还谈到了一个细节:“意见稿明确了生产者承担产品召回费用,包括消除缺陷费用和合理的交通运输等费用,那么上述费用是否包括因产品缺陷导致产品贬值损失、产品召回期间导致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的替代损失等,需要进一步明确。上述费用的范围将直接影响企业所承担的召回费用。”

责任编辑:zhouqia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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