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新规:可无理由退房!2019房价是否有影响

2019-1-15 16:32:30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在东莞楼市不断变化之中,为了更好调控房价,东莞有关部门出炉了首个无理由退房的新规,这个新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对房价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东莞出台首个“无理由退房”新规,对2019房价是否有影

  现根据《通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下同)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值得注意的是,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释将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理由要求解除认购书。这要求购房者在东莞购房时需先了解清楚所购楼盘的情况以及自身是否符合购房要求,还需要了解银行最新贷款动态和放款要求。

  如若购房者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仍然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开发商解除本认购书的,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经书面通知送达购房者后,开发商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

  开发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解除本认购书。购房者解除本认购书的,开发商需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此外,若根据认购书条例,若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凡因本认购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行业的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比较大的积极的影响,对于购房者也是比较大的利好。

  也有专家表示,“无理由退房”与 “零首付”、“分期付首付”等都是一种营销方式,也是楼市下行的表现,不过此次由地方政府牵头出台无理由退房,是一个极强的政策信号。数据显示,东莞2018一手住宅合计网签45341套,环比2017年下跌10.3%;销售面积521万平方米,环比2017年下降7.6%。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据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划变更后,有法定义务在期限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和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履行通知责任的则需承担买受人退房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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