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天津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2017-10-27 09:44:43  来源:pchouse  作者:liaokong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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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津,租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因此天津就出下述措施: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备案管理范围。该消息具体在租房哪些方方面面得到改变呢?

  “金九银十”以来,南京开始大幅增加土地供应,主要集中在近郊、远郊等非中心区域,其中商住用地占比居多,随着楼市需求复苏和房企年底前冲刺业绩,预计下月土拍市场还将继续维持较高热度。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成交的8宗地块中其中5幅宅地需现房销售,此举对购房者来说降低了风险,无疑是一种利好,但会提高开发商准入槛和资金风险,大大考验其开发能力。4幅宅地达到最高限价,同时规定建设保障房面积19600平方米,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央改善民生的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向合理化供应结构发展。总体而言,当前土地市场热度依然不减,四季度热点一二线城市增加土地供应仍是大概率事件。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除对原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内容进行修订外,特别新增了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内容,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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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机构经营地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备案。已备案的企业,其名称、地址、服务内容等事项发生变更的或终止相关业务的,应当在变更发生或终止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经营地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终止业务的到原备案的区房管局)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手续。企业遗失备案证明的,还应当向原备案的区房管局申请补证。区房管局将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企业备案情况。

  目前已有十几家住房租赁企业在津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这些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有利于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并促进天津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房地产管理部分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并加强对租赁企业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防止个别企业钻市场监管的漏洞、故意逃避监管、违规经营等不良行为。目前,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正在加速构建,但相关监管制度仍留有空白,下一步亟需建立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并将监管制度具体落实到执行层面,助推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liaokong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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