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被骗3月工资 政府应该杜绝黑中介

2017-8-07 09:23:36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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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租房人士向有关部反映自己在租房时候遇到黑中介,不仅被骗了三个月的工资,最近准备租房的房子也成为泡影,简直是“人财两空”。如何解决黑中介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炙手可热的议题。

  在一家企业从事培训管理工作的李倩刚来北京一年,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每月4000多元工资的她,和众多“北漂”一样,过着租房的日子。

  个人房源,精品单间,每月2200元。这不正是李倩心心念念的理想房源吗?

  一个月前,李倩给在网站上发布信息的马先生打了电话,咨询这套位于北京圣馨家园小区的房源信息。在约见看房时,李倩却被告知,没有该处房源。

  于是,李倩被带到了另外一个小区,并看中一套房源,确定无中介费和其他另外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协议。李倩交了2500元押金,并签订了合同,之后李倩又交了3个月房租7500元。

  随后,马姓男子又以各种理由让李倩额外交纳一年的卫生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上网费等共计2500元。而此时李倩的房租已经交了,如果毁约的话,按照合同要付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权衡之下李倩选择了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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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中介”被绳之以法,当然大快人心。可回到现实,这样的案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有的租户被黑了几千元,警方并不接受报案,只建议租户去法院起诉“黑中介”。多数北漂势单力薄,忙于工作,耗不起这个时间,“黑中介”因此有恃无恐。久而久之,“黑中介”成了城市里最顽固的牛皮癣,既让租房者寒心,又是对法治文明的挑衅,还败坏了现代城市的文明形象,不严查狠治不行。

  “黑中介”现象发生,有监管缺位、乏力的问题。专门成文的行业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直到2010年才审议通过,且2011年才施行。此时,自上世纪90年代活跃起来的房屋中介活动已经大规模发展了十几年,此间积累的问题之多,已不可想象。

  就是这样一个姗姗来迟的部门规章,其实施状况也令人堪忧。中介公司视一些规定为无物。比如,《办法》规定,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但很多租房中介没有也无法向客户出示房产证。《办法》规定,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然而二房东式的房屋代理公司多如牛毛,至于无证上岗的中介人员更多。

  且《办法》的惩罚条款威慑力疲软,罚款都在3万元以下,这相比巨大的房屋交易额及中介利润,实在是九牛一毛,违法成本低廉至极。

  此外,房屋中介行业缺乏自律。从业资格考试的门槛和区分度不高,以至于通过考试的从业者说:“考试可以带笔记,试题又容易,只要不是智障就能通过。”加之缺乏诚信管理,单个的机构和从业者一旦违规违法,没有全国联网的诚信档案来记录,侵害客户和无序竞争都得不到遏制。

  要真正破解房屋中介的乱象,唯有循其发生机制的脉络,加强法治,一枝一叶地修剪,让房主、中介、客户回到三足鼎立的均势,最终锻造出清明友善的中介行业。

责任编辑:rongshao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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