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高精尖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土地年租制

2018-1-16 11:57:37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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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首都北京来说,一直以来都是各种新政的试点的地方。就在前不久,北京就开启了高精尖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土地年租制的试点工作。而这个政策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北京将在19个重点区域中启动“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除了部分特殊情况,土地流转年限缩短到20年以内。

  《意见》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试点。在试点时,各园区将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的原则,同时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产业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行企业投 资项目承诺制,健全并实施动态监管和定期评估制度,严防投机炒卖房屋和土地。

  《意见》还规定,入园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如果入园企业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

  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各园区可综合采用园区规划范围内统筹平衡开发成本、出让土地和出租房屋并举等方式,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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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土地的利用方式上,《意见》明确了园区向入园企业提供土地的3种土地利用方式,在经市、区政府授权的前提下:

  1)园区开发企业可依法使用园区产业用地,向入园企业出租,但不得转让;

  2)园区开发企业也可以建设并持有产业用房及其各项配套服务用房,出租给入园企业,但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不得转让公司股权。

  3)园区与入园企业可采取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式使用土地。

  此外,入园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根据园区规划,入园企业可在承租土地上依法建设生产经营设施,租赁期内该设施属投资企业所有。

  入园企业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但国家和本市重大产业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最长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法定最高年限。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土地用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工业用地和科研用地的出让底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据负责起草这份文件的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土地使用年限的调整是为了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为北京市正在大力推广的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压缩此类用地年限,有利于更好地监管此类用地的运作,对于一些不合格的用地,在考核方面也会更加精准,防范部分企业在土地上随便变性或者不积极提高产出效率。

 

责任编辑:liaokong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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