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加盟费”事件启示

2010-6-22 18:23:20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家具行业最近的一则爆炸性新闻,就是“华南七大家具协会联合通知,抵制红星强收加盟费”。

  事情起因,是中国家具业的“大地主”红星美凯龙,向多家品牌家具企业发出战略联盟签约通知,强势要求结盟企业缴纳巨额押金及促销广告费,由此激起厂商公愤。东莞、深圳、香港、中山、佛山、顺德家具行业协会及广东家具商会,在紧急斡旋未果的情况下,不得已呼吁“联合抵制”。

  这是一起典型的渠道与厂商博弈。以前在家电照明灯行业并不鲜见,但出现在家居行业,尚属首次。

  号称家居业“一哥”的红星美凯龙作为一家家居连锁终端卖场,2008年的销售总额突破235亿元。但华南七大家具协会也非等闲之辈,相传七大家具协会的会员承租了红星美凯龙65%以上的商铺。若“一哥”一意孤行,最终只能两败俱伤。那么,双方如何应对才能避免出现这种局面呢?

  国内外各有一个经典的案例,可供参考。国内家电业的渠道与厂商之争,以国美与格力的博弈为典范。当年国美挟渠道之利大压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实力不强的供应商只能忍气吞声。但格力这等实力雄厚的供应商岂容任人宰割。结果自然是一拍两散,分道扬镳。最终,国美失去了格力这样一个国内最优质的供应商,自然也难以分享因格力的品牌号召力而带来的市场利润。而格力也不得不另起炉灶,走上了自建经销商网络的道路。当年国美和今日红星是何其相似。

  在国外,世界头号渠道商沃尔玛和日化行业领头羊宝洁,在产销共赢上做出了一个表率。在沃尔玛的早期阶段,实力强大的供应商如宝洁等很强势,沃尔玛没少受它的压榨。但当沃尔玛强大之后,并没有反攻倒算,而是与宝洁结成伙伴关系,以此告诉宝洁:我们可以共享沃尔玛的电子信息来改善双方业绩。结果,宝洁成为通过计算机与沃尔玛联网的第一批厂商之一,宝洁在沃尔玛总部设了一个70人小组,管理其出售给沃尔玛的产品。到1993年,沃尔玛已经成为宝洁最大的客户,每年经营大约30亿美元的业务,约为宝洁总收入的10%。

  不知红星美凯龙的决策者看了这两案例会作何感想。

  笔者以为,渠道商与厂商必须认识到,利益平衡才是产销共赢的关键。在二者的合作中,寻求更多的话语权,以争取市场关系中的主动地位本无可厚非。但过犹不及,如果一方凭借自身某方面的优势地位挤压另一方做出牺牲,如此做法恐怕只会赢了现在,输了未来。因为即使优势一方可能在短期内能获得超额利润,但长期上一定动摇合作方的合作决心,削弱了支持力度,甚至出现遭背弃,投入竞争对手的怀抱。

  红星美凯龙这个案例中,需要重新审视与厂商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一定的对立,但更多的是唇齿相依。逐利是企业的本性,但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终极目标,对渠道商来说,厂商与渠道的利益平衡尤为关键。(

责任编辑:yang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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