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走访了多家出售家具的卖场,发现各卖场使用的价签样式上并不统一,价签上标示的项目数量不同,主要项目包括产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尺寸、等级、产地、材质等信息。而对于产地、材质这两个重要信息的详细程度和描述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卖场在描述材质时非常专业和详细,有的卖场则在产地标识上并不规范。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卖场还是能够将材质和产地标识标出,但是在内容的填写上,很多地方值得商榷。比如,“产地”处填写的只是生产厂的名称,而没有写生产地的地名。再如,材质标识为“实木类”,这就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说法。在国家标准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里面,按“产品构成的主要材料”,将木家具分为“实木类家具”和“人造板类家具”和“综合木家具”。其中实木类家具又分为 “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三种。其中,除了全实木家具是要求所有的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者实木板材制作外,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除了基材外,使用的就可能不是实木材料,普通消费者可能就不太清楚其中的差别。<详细> PChouse独家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推荐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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