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电时没人告诉我们还有使用年限这种说法,我们一般也是在电器坏了才换新的,不坏就一直用着。我家的电冰箱都用了14年了。”市民古先生说。据了解,与古先生情况类似的市民并不在少数,普通消费者本来就欠缺家电知识,部分家电对“三包”解释得特别清楚,可是对家电的保质期却有些模棱两可,销售人员在向顾客促销时也很少提及。“家电的使用期限跟消费者使用的频率、环境、购买期限等很多问题有关,不少市民一直觉得家用电器只要不坏,就可以一直用着,从没想过‘超期服役’会导致安全事故。而对于空调、冰箱等家电的‘保质期’,多数普通消费者也并不清楚。” 日前,某品牌家电经销商跟记者说起一件关于家电“超龄”服务引发的小纠纷的案例——某市民在用电热水壶烧水时,电热水壶的底座突然炸开。这位市民认为电热水壶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向厂家讨个说法。当时工作人员就给他的电热水壶进行了检查,初步认定导致爆炸的原因是该电热水壶实际使用时间超过了使用年限,属于“超期服役”的产品,这样即使出了问题也没法索赔。<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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