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别白花!国家统一换电表,电费公摊可不合理

2019-10-30 15:36:08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众所周知,电费是我们生活中必须缴纳的。不过最近有媒体爆出我国即将统一换表,因此有物业要求公摊电费,这样的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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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继续沿用《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14】147号),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

  依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改发【2019】301号),在《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出台之前,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继续沿用《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局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14】147号)。

  待西安市出台《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后,将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将公摊电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收取。

  此外,针对业主反映的电费过高问题,海南浩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松雷管理处一名王姓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电费按照物价局的标准定价,“其实跟以前每度电0.85元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公摊电费单独计收,一些业主不理解,看到自家的公摊费用高,就怀疑是不是吃亏了,其实并没有。”

  该负责人解释称,所谓的公摊费用,主要来自于公共照明/变压器冷却/消防系统以及排污和水泵用电等,并不包含电梯用电,所以才会单独计收,“我们小区的公摊费用的确是依据用电量来计算,这是目前相对合理的计算方式。因为确实是用电量越大,对变压器的损耗就越大,公摊电费也相对较高。如果按照住户面积来公摊电费,这很难实现,因为有些业主可能平时很少在家,用不到水电还要缴费,会引来更大的争议。”

  该负责人坦言,由于小区未实现抄表到户,依旧由物业代收代缴水电费,但物业确实未做好相应的公示工作,“由于生活用电的定价标准是0.61元/度,按照原来0.85元每度电的收费标准,我们的公摊电费就是每度收取0.24元,无论用电量多少,都由物业自负盈亏。很多业主其实不知道,公摊电费不是一个固定值,夏季天气热,住宅区的用电量就比较大,这就导致变压器冷却得快,损耗也比较大。”

  “物业每月代收代缴水电费,还要负责缴税,税率大概在3.3%-3.4%左右,如果不按时缴电费,还会被供电公司扣滞纳金。我们提供这样的服务,完全是吃力不讨好。”该负责人表示,物业也有物业的难处。

  记者走访了解到,自从实施公摊电费单独计收之后,因为很多小区未能实现抄表到户,公摊电费的产生和收取确实存在不少争议。“合在一起收的时候还好,公摊部分一出来,大家意见就多了,有人觉得公摊不均,有人质疑物业乱收费。”海甸岛一名物业管理人说。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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