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部分提取)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珠海公积金委托银行提取条件(全额提取) 小提示:微信也可以查询公积金,建行公积金联名卡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哦,微信搜索珠海本地宝(zhuhbdb),在对话框发送【2】就能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明细、提取公积金。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根据不同情况,相对应需提交材料有: 一手房: ①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 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 二手房: ①房产证或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交易过户回执; ②契税凭证、购房发票。 部分提取: 珠海公积金部分提取材料 全额提取: 珠海公积金全额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珠海公积金委托银行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 2.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3.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支取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8000。 4.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缴纳学费。 5.患重大疾病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治疗费用。 全额提取 在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