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颁布公积金执行政策

2018-4-10 09:44:59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S

  在我国,公积金贷款买房受到了许多限制,不少开发商甚至拒绝这种模式。为此,我国法律法规也进行了相关的调整,最近,合肥就颁布了最新的公积金政策。

  不少购房投诉到,购房首付款已支付,但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要不直接不支持,要不拖着不备案,目前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基数均符合申请市公积金贷款要求。

  “在滨湖区都会1907楼盘,已付首付,被告知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现在房贷利率上调了,合肥现在没有几个盘支持公积金贷款,那我们的公积金不就白交了吗?房贷利率那么高,购房人现在增加了几十万的购房成本。”

  “之前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我们把这个事情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后,开发商同意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只支持纯公积金贷款,不同意业主选择“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即如果我们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贷45万元,剩余50余万必须一次性缴纳现金,这变相提高首付比例。”

  合肥购房者买房不易,限价盘买不到,高价盘买不起,房贷利率上涨,想使用公积金来减轻房贷负担,却又被开发商拒绝......

S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受托银行要进一步提升征信、房产查询效率,对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受托银行应保障商业贷款部分的资金配套,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在合肥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充分尊重缴存职工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限制、阻挠、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向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限制、阻挠、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liaokongren
转载申明:太平洋家居网独家专稿,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网友评论

选风格填面积,马上免费预约

请选择你喜欢的装修风格
请选择风格
  • 请选择你喜欢的装修风格
  • 简约风格
  • 中式风格
  • 欧式风格
  • 田园风格
  • 日式风格
  • 混搭风格
  • 地中海风格
房屋面积不能为空
手机不能为空
请选择你所在的城市
城市不能为空
60获取验证码

立即免费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

合作媒体推荐

热门案例

太平洋家居网官方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