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选购谨防货不对板 消费者难辨优劣投诉上涨

2011-3-11 10:44:59  出处:pchouse论坛  作者:佚名  

  家装是件烦心事。通常情况下,装修材料费用占整个家庭装修造价的60%以上,但当前装修材料良莠不齐,一些假劣产品充斥其中,使得因家庭装修质量出现问题而投诉的大有人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两年,家庭装修投诉呈上升趋势。

  

装修建材

 

  消费者一头雾水难辨优劣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快环装修市场、明秀建材市场等几个销售装修材料较为集中的市场,纷繁的装修材料产品让人眼花缭乱,看上去没有太大差别的产品,在价格上竟能差出几百元钱。

  在人民路一家洁具商店,记者询问普通的“感应水龙头”多少钱,店主说,好一点儿的,300元左右,一般的在100元左右。他告诉记者,好的用铜量多一些,便宜的用铜量少一些,外观上没有太大的区别,用起来的年限就不一样。

  而在快环一家品牌装修材料商场内,一家销售品牌水龙头的服务员说,这里的感应水龙头价位多在七八百元,打完折也至少在六百元。“如果不是专门销售水龙头的,从外观上很难区分贵贱,买时需分外小心。”

  不仅仅是小小水龙头让人难分优劣,就是一些大件也难辨真伪。在人民路一家地板销售柜台前,市民岑先生正在和老板理论,原来岑先生花了7000多元买了某品牌实木地板,当时开箱看的也是这个品牌的地板。岑先生铺完部分地板时却发现,其中有两箱地板,虽然看上去与品牌地板没有太大区别,仔细一看不仅有色差,有些还较为粗糙。岑先生将已经铺完了的地板拆下来,向老板讨说法。

  曾在装修市场做了多年地板销售人员的沈女士告诉记者说,这种将真假产品“部分调包”的情况在一些装修材料市场中时有发生,销售商往往利用消费者对装修材料了解比较少的情况,看时是正品,送货的时候就做了一些手脚,一旦被发现,就说拿错了作为搪塞。

  商家大玩“绿色环保”概念

  记者在走访装修材料市场发现,很多商家都称自己的产品是绿色或环保产品,对人体没有任何伤害。专家指出,买到假冒的绿色产品,对人体危害极大。

  在人民路的一家油漆店里,店老板告诉记者,他销售的产品都是环保的,就是没有环保标志的也有质检报告,可以放心买。店老板还向记者抛出了国标、环保、绿色油漆的概念,并极力推荐几种价格昂贵的“绿色油漆”。记者要求看一下质检报告,店主却推托说,质检报告在库里,如果要是真心买,肯定拿给你看。

  在二桥南一家石材商店,记者询问这里的大理石是否是绿色无辐射的产品,店主说,这些大理石保证没有问题,并给记者拿出了一份2000年的质检报告,记者询问是否有近期的检验报告,被告知没有。

  在走访的几个装修材料市场中,记者几乎遇到相同的问题,商家一会儿说店里的产品是环保的,一会又说其中有一种并不环保,让人如坠迷雾之中。

  据有关部门测试,现代居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达300多种,其中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致癌的就有20多种。研究证实,建筑和装修材料是主要的潜在室内空气污染源,而油漆家具、涂料、合成纤维板等是主要的室内污染物。

  鱼目混珠以次充好投诉上涨

  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度,南宁消委会共受理装修建材的投诉260件,与2009年同比上涨。主要问题是:不少房屋装饰材料产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提货材料的材质、样式等与样品不符。

  ★产品质量投诉居首位。

  这是记者在工商部门找到的一个案例。家住南宁市锦绣江南的农女士,在虎邱建材市场购买了93平方米的复合木地板,单价是每平方米72元。农女士家里的木地板铺装好后,没高兴几天,问题就接踵而来,家里的木地板出现了变形、起拱现象。几番讨价还价后,农女士向商家再付款400元,更换了部分有问题的地板。

  但是没过多久,农女士家的地板又变形了,于是她再次找到了商家,但是商家通过各种理由推诿,不予解决,于是农女士投诉到了南宁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商人员在接到投诉后,查看了有关产品检验单、说明书、包装箱等,并依据产品质量法,向商家提出了产品质量鉴定意见,商家还没等质检部门鉴定,就给农女士全额退货款,并上门拆除了变形的木地板。

  ★节后退换商品难。

  年前因为商家搞促销活动,刚搬新家的黄先生,在江南一建材市场购买了一款马桶,但是安装了不久后,发现马桶有裂纹,由于不影响使用,黄先生没在意。几天前黄先生在马桶上又发现了一条裂纹,这次黄先生于是就去找商家理论。在商家不同意退货后,黄先生投诉到了工商部门,在协调下商家最终答应退货。

  ★“定”“订”引出纠纷。

  市民黄女士在快坏建材市场看上了一款瓷砖,按照住房面积计算,大约需要4000多元,应商家要求,黄女士交了500元预付款,拿到的收款条写的是“定金”。后来,黄女士的家人并不喜欢这一款瓷砖,于是想和商家讨回500元预付款,商家不答应,要求黄女士买下所订的4000元瓷砖,黄女士不能接受。

  在商品交易中,“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黄女士想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商家想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一字之差,消费者吃了亏。南宁市工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工商分局第一工商所负责人指出:“这类纠纷在建材买卖纠纷中屡见不鲜,约占投诉量的40%。”

  ★冒贴商标。

  王先生在明秀建材市场定了8800元的某知名品牌的“圆盘豆”一级木地板。商家将货品送到家里时,外包装上印的全是该知名品牌,于是王先生签收付款。但王先生地板安装到一半,发现商家送来的货品,在外包装的掩护下混进了4种其他不同牌子的木地板。王先生非常气愤,于是来到工商所投诉。经工商所协调,商家负责为王先生重新更换所定品牌的木地板,并赔偿王先生2000元损失。

  ★以次充好。

  2010年8月,何小姐在快环建材市场购买某品牌复合木地板。在安装木地板时,何小姐发现其中有4平方米的木地板有发霉现象,有的木地板已经拱起。何小姐到工商所投诉,又经媒体曝光,最后商家全部更换新的木地板。

  ★货不对板。

  马先生在明秀路某五金建材商店要求购买2304米的C型钢横梁,交定金后,商家给马先生留下15.3厘米的样板,称重为295克。后来,马先生得到的C型钢货品,取样一称,重量却是272克,比原样板轻,商家推托已尽力找货,只有这种产品,价格照旧,于是产生纠纷。

  被投诉三次建材经营户将被停业整顿

  近日记者来到南宁市工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第一工商所采访,了解到工商部门向建材市场所有经营户发出加强管理的规定:第一,初次出现违法经营现象的,要赔偿消费者损失,同时接受学习教育;第二,再次出现违法经营现象的,除赔偿损失外,要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屡次出现违法经营现象的,除赔偿损失,给予处罚外,工商要做出停业整顿处理,物业要与其终止合同,同时在市场电子平台上公布其违法经营行为。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提防建材买卖陷阱:

  ●一要提防冒贴商标。消费者选择建材时,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要注意产品的商标,防备商家冒贴商标,防备以次充好。

  ●二要提防货不对板。在购买建材时,合同上要注明产品的规格、型号,买瓷砖、木地板等建材,必要时要留取样板。消费者收到货品时,如果发现货不对板,应拒绝签收,并及时向工商投诉,挽回自己的损失,得到理想的建材。

  ●三要认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及法律含义。消费者应该慎重对待缴纳预付款,看到自己合意的建材时要思考成熟再作选择决定。在缴纳预付款的时候,要清楚自己在“定金”或“订金”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chenxu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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