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水很深” 消费者难逃无良商家圈套

2010-6-22 18:23:21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小编从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了解到,近年来,消费者的相关投诉量随着红木家具的销量上升而明显增加。红木家具市场良莠不齐,无良商家的概念“游戏”,让消费者对红木家具既爱又怕。尽管消费者购买前做足“功课”,也未必能躲过商家设下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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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北京一名消费者正在为打算购买的红木家具录像,作为“视频合同”。为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今年以来,北京一些家具商家推出“视频合同”,商家的口头承诺、商品细节、交易过程等文字合同无法体现的内容,都可作为购物合同的动态条款用摄像机拍摄成“视频合同”,刻成光盘供双方留存,为解决买卖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江湖”招数

  案例一:一把椅子,两种料子

  陆先生于2008年7月花了8.9万元,购买了上海古艺红木厂的5件套套房家具和7件套餐桌椅,厂方在“订货单”上清楚注明:家具材质为酸枝木。可使用不到半年,红木椅子出现松动摇晃,发生了质量问题。陆先生怀疑材质有问题,就将椅子的后腿部分送到上海市木材质监站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送检材料为“非酸枝木”。陆先生和广方进行交涉,谁料想广方一口否认,且“理直气壮”地派人到陆先生家中,将这把椅子的前腿拿到上海市家具质监站检测,结果显示是“酸枝木”。

  一把红木椅子,竟检测出两种材质,陆先生一气之下便到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投诉。家具办的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陆先生和厂方送检的两个检测单位,均是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两份检测结果都是可信的,但问题在于双方送检的材料不是同一个部位,椅子的前腿是“酸枝木”,而椅子的后腿为“非酸枝木”。据此,家具办对这一情况作出判断:这套家具中确实存在掺杂情况。

  经过家具办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厂方同意退回陆先生的购货款8.9万元人民币,并赔偿陆先生3.2万元人民币,厂方共计退还陆先生12.1万元。

  案例二:“白标”充当红木家具材质

  2008年底,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上海鼎尊红木家具厂生产的7件套红木家具,价格约11万元,厂方承诺该套家具的材质为酸枝木。使用了半年后,李先生发现家具存在质量问题。后经一位内行朋友指点,发现这套家具很可能不是“全红木”家具。为此,李先生到上海市木材质监站检测,花了1000元对着套家具做检测,结果为“非酸枝木”。在与厂方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投诉到市消保委家具办。

  家具办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李先生提供的发票和保质卡,在厂方提供的“订货单”上并没有标明“全红木”字样,但在厂方提供的《家具使用说明书》上,却清楚标明“全”字样,说明厂方提供给李先生的家具材料应是“全酸枝木”。面对事实,厂方却辩称:李先生检测的部位是红木白标,家具的其余部分是“酸枝木”。双方都据理力争。

  经专家上门查看,发现该家具的确存在许多“白标”材料。对此,专家的态度很明确:按照相关规定,红木家具应采用芯材制作,“白标”不能作为红木材料制作家具,即使使用“白标”材料,也只能是极少量的,且不能放入家具的正视部位。

  经过三次调解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厂商同意赔偿李先生1.5万元,并承担检测费1000元;红木家具由李先生继续使用。

  案例三:红木家具“论斤”卖

  去年9月,马女士在一家红木家具公司购买了多件标明“老挝红酸枝”的家具,总价23.9万元人民币,约定交货时间为2009年12月底前。然而,工厂在“买卖合同”上写明:该红木家具按每公斤179元销售,如遇价格上涨调整,多退少补。马女士当时也没有多考虑,就签订了合同。到12月中旬,厂家告知马女士,因红木原料未能到货,家具无法按时交货。经与营业员交涉,厂方答应到2010年2月才能交货,并答应给予补偿。

  春节过后,在马女士多次催促下,总算拿到了家具。工厂退还了马女士3419元货款,说明原因是这套家具比样品轻了19公斤,因此给予退款。厂商如此爽气退换钞票,反而使马女士对家具的重量计算产生疑义。马女士认为:家具分量变轻了,是否存在短斤缺两?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要求红木家具公司给予答复并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该事件目前仍在交涉中。

  “水深难测”为哪般

  红木家具消费为何让人感觉“水深难测”?有专家认为,这与红木家具消费大热,而整个市场环境配套建设没有跟上,有很大关系。

  一、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

  消费者如果遇到厂商售假,到专业质检站去检测,一个点就要1000元,如果要对一套红木家具进行检测,昂贵的检测费消费者难以承受。正常情况下,不到家具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绝不会主动提出对家具进行检测,而一般来说,市场这些动辄卖十几万元的家具,虽然材质有些很可怀疑,但真的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以至于影响使用的,毕竟还是少数,问题这就让厂家有可乘之机。

  二、标准体系比较复杂

  留意红木家具市场的促销用语,可以发现商家经常以“缅甸酸枝木”、“老挝酸枝木”等名称自我标榜,其实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隐含欺诈成份。因为以现有检测手段,材料产地根本无法检测。也正因为这一原因,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5月19日发布的“红木家具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只有紫檀、花梨、乌木、条纹乌、红酸枝、鸡翅、黑酸枝、香枝等8种材料才可称为红木,至于一度流行的所谓“缅甸红木”、“老挝红木”等说法,则不在规范之列。

  而就在被列入红木范围的这8种木类中,“标准”又细分为33种树种,如红酸枝类中就有“交趾黄檀”、“奥氏黄檀”、“赛州黄檀”、“绒毛黄檀”等7个树种,树种之间价格相差悬殊,比如“交趾黄檀”每吨约6万元,而“奥氏黄檀”每吨仅2万元,但这两种材料都称作“红酸枝”,厂商销售“奥氏黄檀”时标出“红酸枝”,事实上并不违规,但普通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的缘故,那里会知道这当中存在如此巨大的差价?

  三、卖家“新招迭出”

  为对付监管,不少商家在销售时想尽办法逃避自己的责任,“花样翻新”速度之快、手法之巧妙,令人叹为观止。比如最新流行的“重量”销售,即卖红木家具时不是以件计价,而是以分量计价。专家介绍,依照惯例,红木家具都是按“套”或“件”出售的,明码标价,一物一价。然而,由于近年来红木材料趋紧,高档材料进货按吨计算,于是一些红木家具厂也开始按“分量”出售了,为此引发不少消费纠纷。对此,市消保委家具办相关人士明确表示:不赞成红木家具称分量出售,原因是红木家具单价昂贵,分量轻重“一进一出”,对消费者来说不是小数目。经营者如何保证不“短斤缺两”?交货时如何计算实物与样品的重量差异?材质的缩水、风干量怎样算?另外,如果家具要称“分量”销售,首先必须剔除所有五金件的分量,总不能将家具的五金件也按红木重量计算吧?但如何剔除?这当中又牵涉不少枝节问题,监管难度之大超出想象。

责任编辑:yang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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