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扫黑除恶”正在紧锣密鼓的行动中。伴随着扫黑行动,对于我国的住房会产生哪些影响呢?据悉,如果我们在住房市场中遇到这“3类”人,我们可以对其进行举报。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房价高歌猛进,与之而来的是房地产调控如影随形,不过城市化速度摆在那里、刚性居住需求摆在那里。现在的一般二线城市房价也可能接近一万元左右了,买一套100平米的小三房,就需要上百万元,对普通家庭而言,并不是小事。从买房开始到居住使用,各种关系掺杂其中,在房地产行业,或许也不乏因为“利益”而产生的的“涉黑”问题。 本次的扫黑除恶从2018年1月就已经开始,根据指示,基本到2020年才会结束,这项长达三年的专项活动,其根本意义还是在于还社会以安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中央为领导核心的重大决策,也关系着我国建设伟大工程和开展各项伟大事业的大事情。 在经过了上一轮的扫黑除恶之后,房地产行业内的黑恶情况有所收敛,随着2019年扫黑除恶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对各个行业的整理行动如火如荼地进行,扫清黑恶势力,仅仅依靠各大部门机关是不够的的,还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方可完成这项重要任务,2019年“扫黑除恶”在行动!住房市场中这“3类”人,可以举报! 第一类人:在房地产的销售活动中,存在着违背购房者自发意愿,通过胁迫的方式以及其他违法方式,将没有竣工、或者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房子强行出售给购房者的。 在平顶山、延川县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整治中,这就属于涉黑情况,房地产市场归根结底是市场经济活动,也要受到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约束和规范,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平等互利、自愿自发的原则,不能强买强卖。在房子的买卖过程中,平等自愿交易是其一,其二是检验合格和质量合格的房屋产品,房地产销售中,如果存在着强行、胁迫等违法方式销售给购房者质量不合规、检验不合格产品,可能属于扫黑内容之一。 第二类人:房地产的各类中介机构和企业,租房中介企业,采取胁迫、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把租户赶走、强制性上涨租金或者恶意克扣押金的。 在明水县、青岛等不少大城市,这一条这些被列为住房市场涉黑情形。在房地产市场中,主体是开发商企业和各种房地产中介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扮演者甲方角色,往往是房屋出售方或者是房屋出租方,有能力购买房子的,可以选择买房,暂时经济能力不足,无法购房的,可以选择租房。不管是哪种刚需居住人群,都难免与开发商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企业打交道。 第三类人:小区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等,存在滋扰业主,或者有组织地通过暴力方式阻碍正常的物业交接项目实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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