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范本教给你

2018-6-07 10:44:47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当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购房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明。对于未来和房子相关的问题,在买卖合同上面都有很好的说明,下面就和大家说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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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该证件是开发商对外销售商品房合法证明文件,没有取得该证件,开发商不得对外销售商品房。注意证件载明的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否为同一主体;注意该证件是否包含所要购买的楼盘;查验该证件是否存在转借、冒用他人许可证的情形。

  购房者除约定层高、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核对合同附件所附房屋平面图与开发商售楼资料介绍的是否相一致,另外应约定商品房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于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要同时进行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的时候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则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各个细节,如果有不清楚的条款,你可以要求中介机构或者卖方予以解释。假如你觉得有必要修改或补充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可以将合同作为依据,主张自己的权利。

  房屋交接时会遇到一些情况,比如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就会由买方自行缴付。所以,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以及结算方式,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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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合同时,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因为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如果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你就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清楚。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是属于无效的行为。

  所以,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当事人还是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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