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集体宿舍的新闻层出不穷,就拿北京来说吧,北京就计划推出租赁型集体宿舍。打着不分割销售,同时不面向个人的旗号,备受消费者期待。
据介绍,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该意见明确其主要来源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 该意见明确,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以及《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规定,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根据意见,运营主体应当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租赁双方就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用工单位须位于北京市且在北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这次的政策明确提出了“趸租”的概念,就是说对于独立楼栋项目的统一租赁和统一管理的模式,是直接和用工单位进行对接的。
而且用工单位必须是符合全市产业发展需要并在北京市注册的单位或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做批发生意的企业,是不可能租到集体宿舍的。 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租赁双方就租赁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签是现在租房市场上最常见的周期,很合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或员工不再符合租住条件,会被及时清退哦。 违建住房一直是北京消防安全的“毒瘤”。在北京市拆除、清理整治违建、群租房和地下室之后,一些居民在市场上找不到与其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房源。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推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解决了这些人员安全、稳定居住的后顾之忧。集体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火灾隐患是头等大事。在宿舍的改建上,就不能留有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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