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中优”14条细则

2018-3-29 09:56:52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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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结束的两会之后,成都房地产就率先颁布了新的措施,在出台“中优”14条细则。接下来小编就走访有关专家,和大家详细说下这些新规。

  成都将通过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鼓励跨区域产业疏解、加快推进租赁集体土地开办市场企业的拆迁等措施。对按照“中优”区域规划和产业提档升级要求列入搬迁名单的外迁企业,成都将采取土地置换方式,由接纳地政府申请纳入市年度重点项目管理,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可在符合产业规划和准入条件的区域,以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供地。对投资强度达不到准入标准、不具备单独供地的搬迁企业,相关园区优先安排使用标准厂房。

  对实施跨区域搬迁的一般性制造业、商品市场、普通物流仓储等产业疏解企业,按照确定的搬迁时序、支持政策、补贴标准,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补贴。

  此外,在“提升”方面,成都将坚持少拆多改,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地随房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土地使用权人发展新业态、鼓励使用地下空间、下放中心城区原工业园区外工业用地收储权等。

  支持“地随房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为主的片区整体改造项目,属地政府应确定项目改造范围,以公开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土地使用权类型和规划条件改变的,按照所在区域新规划条件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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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影响和决定城市能级、品质提升和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成都城市用地发展空间结构历经“单中心”“单中心+走廊式””“双核+走廊式”等发展模式,但城市用地“摊大饼”的发展惯性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产业用地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也愈发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龙泉山西侧平原地区(6°坡以下)开发强度偏大,龙泉山东侧平原地区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为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实施细则》提出,通过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天府空港新城、淮州新城、简州新城、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东进南拓”区域和符合成都产业定位工业园区留足发展空间。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产业项目特点,产业企业可根据项目的特殊化需求、生命周期等要素,申请不超过10年期租赁或不超过20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使供地方式更加灵活、高效;短期出让、出租的土地,只按原工业用地50年使用期限价格的对应年限确定供地价格。市国土局已会同市经信委研究出台了《关于推动工业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除法律、政策规定须由政府收回的土地外,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存量土地按规划进行再开发,对用于发展重大服务业(含总部经济)且整体持有物业的项目,可按不低于“双评估”价差的6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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