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应该怎么写名字?

2018-3-13 12:13:23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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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当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要写谁的名字呢?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算不算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呢?以下就和大家好好剖析下。

  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因为买房者不存在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新婚姻法”中,婚姻财产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

  如果结婚后买房,房产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的,房产归双方所有;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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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法院会不予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特殊情况除外。

  总而言之,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房子的归属问题区别很大;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婚后买房,两人只能作为一个家庭计算,在有限购的城市,只能买一套房,在没有限购的城市,买第二套房的过户税费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一套房要多。写谁的名字,区别就没多大,一般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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