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严查房企拒公积金贷款

2017-12-28 11:17:45  来源:pchouse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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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房地产的各种灰色交易中,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名列其中。而最新的政策表明,我国将大力整顿这一现象,严查房企拒公积金贷款的各类行为。

  在政策体系中,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四部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是政策利好,有利于他们降低购房成本。

  住建部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做了规范。《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

  此外,《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等,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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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如,贷100万元、期限20年,可比现行的商贷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

  “此次或是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的一个解决措施。”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近期‘全款购房的请往售楼处走,贷款购房的请等等,公积金贷款的不用考虑了’等类似情形真实的反映了公积金贷款买房遇到的问题。”

  为此,通知要求,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严跃进指出,很多房企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希望全款购房或商业贷款购房,或和资金压力有关。为了加快资金回笼,更偏好周期短的、回笼速度快的模式。

责任编辑:ou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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