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诉讼期余30日 索赔大军按兵不动

2015-2-05 09:13:53  出处:其他  作者:佚名  

  本报“抱团维权”活动依然进行中

  虽然因为佛山照明的上诉行为,投资者无法马上拿到赔偿,但是一审判决还是给不少人维权的信心。事实上,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期未2015年3月7日,只要在这之前起诉到法院的投资者,都可以获得胜诉的权利。

  《投资快报》作为全国第一个有媒体发起的公益维权平台,针对佛山照明公司的“抱团取暖”维权活动征集还在继续。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致电本报进行维权报名。 记者提醒广大投资者欲提起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如为A股,则从第一次买入佛山照明股票打印至2013年1月31日止;如为B股,则从第一次买入佛山照明股票打印至2014年1月31日止),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佛山照明证券维权索赔案进展时间表

  2010年7月5日晚上,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9 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2年11月5日中午,佛山照明公告了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局立案调查的事实。

  2013年3月6日晚上,佛山照明发布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存在2010 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2011 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由此,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都接受了各自处罚。

  被罚后,投资者迅速准备维权资料,将佛山照明公司起诉至广州中院。2014年初,公司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但是不久后被驳回。

  2014年7月9日,广州中院第一次公开审理股民诉佛山照明维权案。8月25日,案件第二次在广州中院开庭。

  2014年11月14日下午,在案件诉讼时效还未截止时,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900多位投资者共计5931万元,平均获赔比例大概为50%上下。

  2014年11月底,佛山照明公司和部分投资者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

  2014年12月下旬广州中院又向全国500余位原告发出案件受理缴费通知。

  2015年2月,维权律师接到案件再次开庭的通知,此时距离案件诉讼时效结束仅30多天,部分案件将在15年4月开庭审理。

  来源:投资快报

责任编辑:huangjia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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